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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安徽省林下經濟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5—2030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9月24日
安徽省林下經濟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5—2030年)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動全省林下經濟高質量發展,服務鄉村振興戰略,促進農民增收,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主要目標
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態環境,大力發展林下種植、林下養殖、相關產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觀利用等林下經濟,力爭到2030年,全省林下經濟利用林地面積超1500萬畝,總產值超1000億元;打造年產值超30億元的林下經濟重點縣12個,其中超50億元的5個,培育多業態融合的林下經濟類規上企業超100家;林下經濟從業人員收入持續增加。
二、重點任務
(一)科學統籌規劃產業布局
1.科學編制發展規劃。開展資源本底調查,挖掘林下經濟發展空間,在符合規定保留郁閉度的前提下,支持利用森林資源發展林下經濟。科學編制全省林下經濟發展指南(2025—2030年)和林下經濟利用林地規范,將林下經濟發展納入林業“十五五”保護發展規劃。(牽頭單位:省林業局,配合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縣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推動林地流轉經營。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有條件的地區,探索林下空間經營權流轉及登記試點,盤活林下空間。鼓勵探索林權資產折資量化的林票運行機制,增強森林資源資產對社會資本的吸引力。允許通過租賃、特許經營等方式,有償使用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發展林下經濟。(牽頭單位:省林業局,配合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3.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將林下經濟發展納入國家儲備林等項目建設規劃,引導項目建設主體整合林地資源、改善林分結構,科學合理利用林下空間,同步推進林下經濟發展。推深做實“國有+集體”場村合作,發揮國有林場資源、人才等優勢,帶動周邊地區發展,提升林下經濟集約化、規模化經營水平。(牽頭單位:省林業局,配合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4.完善統計調查制度。實行專項統計綜合年報制度,按季度調查林下經濟各類經營主體、利用林地面積、分產品品種產量、產值以及帶動農民增收等主要數據,建立林下經濟經營主體庫,逐步建立動態更新、底數明晰的管理模式。(牽頭單位:省林業局)
(二)大力發展林下特色產業
5.做大森林食品產業。踐行“大食物觀”,充分挖掘林菌、林果、林菜、林茶、林油等潛力,優先支持林下種植竹蓀、羊肚菌、香菇、木耳等高附加值食用菌,因地制宜建設一批規模化特色基地。科學引導發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養殖業,有序發展林下采集加工業。支持林下經濟經營主體發展精深加工,開發休閑食品、保健食品等產品。到2030年,全省發展林下森林食品產業利用林地面積達900萬畝。(牽頭單位:省林業局、省農業農村廳,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6.做優林下中藥材產業。把林下種植中藥材作為促進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路徑,分批次發布安徽省道地藥材目錄,圍繞石斛、黃精、靈芝、茯苓等,打造林下中藥材特色產業集群。持續推行《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積極推廣生態種植等先進技術,推動林下中藥材規范化種植,推行訂單生產、定制藥園等模式,推廣“藥企+國有林場”、“藥企+合作社+農戶”等經營方式。到2030年,全省林下種植中藥材利用林地面積達150萬畝。(牽頭單位:省林業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
7.做強森林康養產業。充分利用森林、濕地等優質景觀資源,注重推動跨界融合,深化“百業+文旅”、“文旅+百業”,積極推動森林康養與文化旅游、醫療養老、自然教育、科普研學、戶外運動等融合發展。有序推進林相改造,實施彩色森林行動;挖掘古樹名木文化和生態價值,開展古樹公園建設,展示“皖美如畫”安徽新形象。到2030年,建設省級高質量森林康養目的地100個,全省發展森林康養產業等利用林地面積達450萬畝。(牽頭單位:省林業局,配合單位:省民政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體育局、省中醫藥局)
8.推進三次產業融合。大力推廣“林上采、林下種、林中養、林間游”立體開發模式,一體推進資源培育、精深加工、景觀利用融合發展。依托國家儲備林等項目,統籌布局“以竹代塑”、林業碳匯與林下經濟產業協同發展,高標準建設一批一二三產業融合的林下經濟基地。(牽頭單位:省林業局、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
(三)不斷增強科技創新引領
9.開展關鍵技術攻關。支持選育和引進適合林下環境的優質、高產、抗逆性強的中藥材、食用菌等優良品種,加強鄉土優良品種保護與利用,研發和推廣適應林地環境的輕簡化、智能化機械裝備。圍繞林下經濟發展,鼓勵企業聯合高校院所建設一批創新平臺,重點突破高效仿野生栽培、林業有害生物綠色防控、保鮮儲運及精深加工等關鍵技術。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將人工智能融入林下經濟,推動產業全要素智能化發展,助力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牽頭單位:省林業局、省農業農村廳,配合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0.推進標準體系建設。引導行業協會、經營主體、科研院所等制修訂林下經濟有關標準,分類制定種源選育、生態種植、采收加工等技術規程。推行“按標生產、依標監管、亮標流通”模式,完善林下種植、養殖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實現全流程可追溯管理。(牽頭單位:省林業局、省市場監管局)
11.強化科技指導服務。圍繞林下經濟發展組建專家庫,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員到企業擔任“科技副總”。深化科技特派員制度,遴選一批鄉土專家,構建省市縣貫通的技術指導服務體系,加強先進實用技術推廣應用。鼓勵涉林高校開設林下經濟特色專業,強化職業人才培育。(牽頭單位:省林業局,配合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
12.打造區域特色品牌。開展林下經濟產品“三品一標”等認證,突出綠色有機優勢,打造一批區域特色品牌、公共品牌,實現生態溢價。邀請國內外正能量網絡名人體驗采風,推介林下經濟產品。(牽頭單位:省林業局、省農業農村廳,配合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四)持續培育壯大經營主體
13.“移栽”龍頭企業。編制林下經濟招引路線圖和產業鏈圖譜,建立招引目標企業信息庫和項目儲備庫,重點引進培育一批中藥材、食用菌種植和精深加工及森林康養等領域龍頭企業。(牽頭單位:省林業局,配合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中醫藥局)
14.“育種”本地主體。推廣“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等模式,培育壯大家庭林場、林業專業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場等新型經營主體。加強林下經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探索開展林地林木代管、統一經營作業等專業化服務。(牽頭單位:省林業局)
15.“嫁接”數字游民。探索“數字游民基地+森林康養目的地”建設,打造“數字辦公+康養休憩”一體化服務鏈。鼓勵引導數字游民全過程參與林下經濟項目開發、產品培育和數字營銷等,培育一批懂林業、懂電商、懂品牌、懂市場的“新林人”。(牽頭單位:省林業局,配合單位:省商務廳)
16.組建產業聯盟。引導龍頭企業聯合上下游企業組建區域性林下經濟產業聯盟、行業商協會組織,加強信息共享和經驗交流,推動行業自律建設,共同開拓國內外市場。因地制宜培育特色鮮明、產業鏈完整、配套完善、競爭力強的產業集群,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牽頭單位:省林業局,配合單位:省民政廳)
三、支持政策
17.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以財政資金為引導、社會資本為主體、金融資金持續支持的林下經濟發展多元投入機制。統籌現有中央及省林業轉移支付資金等,支持林下種植等林下經濟發展。推動將一批用于林業生產的先進適用機械按程序列入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加強宣傳和輔導,落實支持林下經濟發展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牽頭單位:省林業局、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稅務局等)
18.豐富金融信貸產品。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林業碳票質押貸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等業務,豐富優化適合林下經濟發展的金融產品。鼓勵政府投資基金參與林下經濟發展。支持創新開發多樣化林下經濟保險產品,符合條件的納入特色農產品保險獎補范圍。(牽頭單位:省林業局、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安徽省分行、安徽金融監管局等)
19.補齊基礎設施短板。統籌有關部門扶持政策,完善林區交通、電力、通信、水利等基礎設施。結合“四好農村路”建設,持續支持林下經濟節點對外連接道路建設。加強“雙千兆”網絡覆蓋,推進5G基站、物聯網終端等新型基礎設施向林區延伸。支持在重要產區布局建設林藥烘干、林菌速凍等設施,推動林下產品就地加工轉化。(牽頭單位:省林業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
20.強化用地要素保障。將森林康養、特色林產品加工產業用地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和林地保護利用規劃。鼓勵利用林區閑置場所、設施發展森林康養。對各類經營主體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并達到500畝以上經營規模的,在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后,可利用不超過3%的面積開展生態旅游、森林康養、設施農(林)業、加工流通等林業產業開發,建設林區道路、護林房等配套基礎設施。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前提下,對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林產品加工類工業項目,不再增收土地價款。(牽頭單位:省林業局,配合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
四、保障措施
充分發揮林長制及綠化委員會作用,建立健全林下經濟發展跨部門協同聯動機制,壓實各級林長責任,協調解決困難問題,高效推進重點任務落實。加強先進典型、特色品牌宣傳報道,講好創業故事,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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